申請波蘭簽證必須攜帶下列文件:
1.申請人的有效護照及其復印件(護照首頁和所有簽證或出境卡)
2.申請人近期的兩寸身份照一張
3.簽證申請表一張(可從網上下載或在辦理簽證時當場領取并填寫)
除此以外,根據不同的申請目的,還需遞交下列文件:
(一)商務簽證:
1.由波蘭公司發出的邀請信原件(用公司信紙打印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名蓋章),內容包括:被邀請人姓名、護照號碼、出生日期,去波蘭進行商務活動的具體目的和內容(例如洽談出口波蘭的何種產品或進口中國的何種貨物,貿易額為多少等),欲到達波蘭的時間,停留的天數,赴波蘭的費用由何方承擔等,以及簽發邀請信者的完整姓名和職位;
2.發出邀請的波蘭公司的營業執照(工商注冊文件)復印件或傳真件;申請人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英文派遣書(用單位信紙打印并由公司負責人簽名蓋章),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在單位的職務職稱,派去波蘭進行商務活動的具體內容,出訪波蘭的日程安排(時間應和邀請信一致),何方承擔出訪費用,擔保該申請人將按期回國等,該函應附單位的聯系電話或申請人名片;
4.申請人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若去波蘭參展,須提供參展費的匯款單據及波蘭收款確認書。
(二)探親簽證:
1.由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發出的邀請信原件,此邀請信必須在波蘭當地的省政府機構辦理;
2.申請人和邀請人之間的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等,經公證處公證并由省(或直轄市)外辦認證;
3.邀請人若為中國公民,須提交邀請人的中國護照首頁和所有波蘭簽證及波蘭居留證復印件;
4.除了邀請人是留學身份外,還必須出具邀請人在波蘭的工作許可證副本及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若邀請人在波蘭從事學術研究,其所在機構必須出具一份證明文件。
(三)工作簽證:
1.波蘭政府機構簽發的工作許可證原件;
2.雇用單位在波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傳真件;
3.與受雇行業相關的技術水平等級證書(如從事廚師行業,須出示廚師等級證);
4.申請人目前所在單位的職業證明,由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正式公章,該函應是英文的,并有單位聯系電話。
(四)留學簽證:
1.波蘭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原件,由校長簽名并蓋章;
2.第一學期交納學費的收據;
3.申請人名下的外幣存款單;
4.申請人的最高學歷證書,經公證處公證并由省(或直轄市)外辦認證。
(五)過境簽證:
1.下一程前往國的簽證及火車票原件和復印件;
2.乘火車經俄羅斯、波蘭前往歐洲其他國家,應提供俄羅斯簽證。
對歐盟成員國公民以及挪威、愛爾蘭和列支敦士登的公民,短期入境(90天)無需簽證;但如計劃逗留超過3個月,則須獲得居留許可,此許可由打算居留所在地的相關省督頒發,頒發費用為30茲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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