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加利亞駐華使館日前告,保政府決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對持有效普通申根簽證或申根國家簽發(fā)的長期簽證和居留證的中國公民實施免簽政策,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有關人員應在申根簽證有效期內入境保加利亞,在保允許逗留時間應與申根簽證有效期一致。
二、如申根簽證有效期已過,有關人員只被允許以回國過境目的進入保加利亞。
三、如持有申根長期簽證或居留許可,持照人在保每 6個月內最多逗留 90 天。
四、此政策不適用于持英國、愛爾蘭、羅馬尼亞和塞浦路斯所頒發(fā)的短期、長期簽證及居留證。
信息僅供參考,詳情請咨詢該國駐華使領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