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全稱莫桑比克共和國 (The Republic of Mozambique)面積80.16萬平方公里。位于非洲東南部,南鄰南非、斯威士蘭,西界津巴布韋、贊比亞、馬拉維,北接坦桑尼亞,東瀕印度洋,隔莫桑比克海峽與馬達加斯加相望。海岸線長2630公里。高原、山地約占全國面積3/5,其余為平原。地勢從西北至東南大致分為三級臺階:西北部是高原山地,平均海拔500-1000米,其中賓加山高達2436米,為全國最高點;中部為臺地,高度在200-500米之間;東南部沿海為平原,平均海拔100米,是非洲最大平原之一。贊比亞、林波波和薩韋是三條主要河流。馬拉維湖是莫同馬拉維之間的界湖。
莫桑比克全國約2050萬(2007年)人口,主要民族有馬庫阿-洛姆埃族、紹納-卡蘭加族和尚加納族等。官方語言為葡萄牙語,各大民族有自己的語言。居民多信奉基督教、原始宗教和伊斯蘭教。
莫桑比克歷史悠久,早在13世紀時馬紹納人在現(xiàn)津巴布韋和莫桑比克一帶建立過繁榮昌盛的莫諾莫塔帕王國。16世紀初國勢漸衰。1505年,莫桑比克遭葡萄牙殖民者入侵,18世紀淪為葡的“保護國”,1752年,由葡總督進行直接統(tǒng)治,當時稱“葡屬東非洲”。1951年成為葡“海外省”。
20世紀60年代起,莫桑比克人民為擺脫殖民統(tǒng)治進行了頑強的斗爭。1974年9月7日,莫桑比克解放陣線(簡稱解陣)同葡政府簽署了關于莫桑比克獨立的《盧薩卡協(xié)議》。9月20日成立以解陣為主體的過渡政府。1975年6月25日,莫桑比克宣告獨立,成立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國。1990年11月,議會決定將國名改為莫桑比克共和國。
獨立后,莫桑比克抵抗運動長期從事反政府武裝活動,使莫陷入了長達16年的內戰(zhàn)。1992年10月4日,莫政府和抵運在羅馬簽署了和平總協(xié)議,從而結束了長達16年的內戰(zhàn)。
【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3∶2。靠旗桿一側為紅色等腰三角形,其中有一顆黃色五角星、一本打開的書和交叉著的步槍和鋤頭。旗面右側為綠、黑、黃三色的平行寬條,黑色寬條上下各有一白色細條。綠色象征農(nóng)業(yè)和財富,黑色代表非洲大陸,黃色象征地下資源,白色象征人民斗爭的正義性及所要建立的和平事業(yè),紅色象征爭取民族解放的武裝斗爭和革命。黃色五角星代表國際主義精神,書本象征文化教育,步槍和鋤頭象征廣大勞動者和武裝部隊的團結及其共同保衛(wèi)、建設祖國。
【國徽】呈圓形,圓面上有打開的書本、步槍和鋤頭圖案,寓意同國旗;下方的波紋象征海洋;中間有放射光芒的太陽圖案,象征革命和建設的新生活。圓周由齒輪和玉米、甘蔗環(huán)飾,象征工業(yè)和農(nóng)業(yè);頂端有一顆紅色五角星,象征國際主義精神;底部的紅色綬帶上寫著“莫桑比克共和國”。
【獨立日】6月25日(1975年)
【國慶日】6月25日(1975年)
【首都】馬普托 (Maputo),人口250萬,坐落在南端海岸,是非洲著名的現(xiàn)代化海濱城市。
【行政區(qū)劃】 全國行政區(qū)劃為省、市、縣。現(xiàn)有10個省,43個市(含1個直轄市),128個縣。十省為:德爾加杜角省(Cabo Delgado)、尼亞薩省(Niassa)、太特省(Tete)、楠普拉省(Nampula)、贊比西亞省(Zambezia)、索法拉省(Sofala)、馬尼卡省(Manica)、伊尼揚巴內省(Inhambane)、加扎省(Gaza)、馬普托省(Maputo)。直轄市:馬普托(Maputo)。全國主要城市有馬普托、貝拉(Beira)、楠普拉(Nampula)等。
中國簽證資訊網(wǎng)提醒:中國公民需經(jīng)在莫桑比克官方確定的邊境口岸,憑有效護服及莫主管機關頒發(fā)的簽證入境,并履行主管機關的移民手續(xù)及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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