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緬甸較常用的簽證種類為旅游簽證、商務簽證和探親簽證。其中持旅游簽證可停留28天,不可延期;商務簽證一般可在緬甸停留70天,可否延期及延期時間則由緬甸移民部門個案處理,視情況而定,最多可延期至12個月。目前,在緬注冊的中資公司人員可通過其緬方合作伙伴協(xié)助辦理居留延期手續(xù),或由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經(jīng)商處出具證明協(xié)助辦理延期。探親簽證批準停留期限為28天,最多可延期至70天。
中緬兩國間有互免簽證協(xié)議,中國公民持外交、公務護照赴緬甸可免辦簽證,持公務普通護照和因私護照赴緬則需辦理簽證。中國公民可前往緬甸駐華使館或駐昆明、南寧、香港總領館申辦緬甸簽證。辦理商務簽證的基本要求是提交簽證申請表、護照、相片、邀請信及本單位介紹信等。一般提交申請后3-4個工作日可取證,有加急服務。中國公民赴緬簽證具體事宜可咨詢緬甸駐華使領館。
另外,緬甸自2011年5月底恢復了落地簽證安排,但需要于抵達前10天通過緬甸國內(nèi)旅游公司向緬甸飯店和旅游部提出申請,且必須乘坐航班自“空中”入緬境(不能走陸路邊境)。緬甸自2011年2月25日起停發(fā)“海員證”口岸簽證。中國駐緬甸使館特別提醒中國公民慎用落地簽證,赴緬前以先辦妥紙質(zhì)簽證為宜,以免給旅行帶來不便。
|